商标转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呢?
作者:禄元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1-09-05 08:41:35
随着我国注册商标数量的不断增加,商标注册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商标转让具有难度低、成功率高、周期短等明显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购买商标获得商标权。但是,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商标可以随意转让给他人?事实上,商标转让过程中仍有许多细节问题。如果我们不注意他们,很可能什么也得不到!那么商标转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商标未经注册或者期满未续展,或者依法被撤销、宣告无效的,该商标不具有合法的商标专用权。
如果商标根本没有注册,任何人都有权使用该商标;商标注册商标期满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不再续展的,自商标撤销、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对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注册。因此,在商标交易前,必须确定销售者具有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商标一经注册,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由商标注册人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
因此,我们在转让商标时,需要清楚地看到转让商标的有效期。如果是即将过期的商标,我们会在拿到商标后很快续展,续展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对方的商标虽已被核准注册,但用于交易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否一致?根据商标法第56条,“注册商标专用权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特别是差异较大的商标)不一致的商标,不得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可以构成违法行为变更注册商标或者冒充注册商标的。因此,在办理商标转让时,有必要检查您需要使用的产品或经营范围是否与对方商标注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相一致,并检查对方商标注册与您的业务之间的协议,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调查的重要内容。
所谓权重不足,是指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商家明确持有共同商标,但商家分割共同商标,只转让部分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注册的类似商标和在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注册的相同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在进行商标交易前,有必要对企业是否拥有与被转让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进行审查,如果有,必须一并转让。因此,我们在转让相应商标时,必须遵循商标转让程序的相关规定。我给大家一个建议:为了防止对方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出现违约,我们可以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有效保障转让安全。
当然,我们也需要在转让前对商标进行全面的审查,比如被转让的商标是否被他人争议或者撤销,是否有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需要一起转让,以防止转让瑕疵给后来者带来经济损失企业的经营活动。
1、 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2、 若申请人有意委托代理机构办理PCT专利申请的,最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前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3、 申请人可通PCT途径同时申请中国和外国专利。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第一次申请即提出PCT国际申请的,该申请的指定国应包括中国。
专利挖掘就是从创新成果中提炼出具有专利申请和保护价值的技术创新点和方案,是知识产权的一项核心内容,掌握一套优良的专利挖掘办法,不仅可以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还可以提升对研发成果的保护力度,有利于形成完善的专利保护网络,下面来了解下专利挖掘的五个方法:
1、在研发过程中,最终没有被纳入到技术成果中的方案,其中的技术创新点仍然未被发现。专利人员应当引导技术人员,对于未在技术成果中采用的创新点,仍然应当考虑是否要申请专利。因为它们同样是技术人员的智慧结晶,予以重视,可以极大的丰富专利组合,其价值不亚于已经被采用的方案而申请的专利。
2、专利人员将前四步挖掘的技术创新点进行整理,并与技术人员针对每一个技术创新点进行讨论,寻找拓展方案,此举对丰富具体实施例,增加权利要求的层次,支撑独立权利要求获得更大的保护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3、由深耕于某一领域研发的技术人员讲解技术成果,阐述他们所认为的创新点,而不急于询问具体技术成果,切记技术人员不可只阐述主要的创新点而忽略一些细节的创新点,因为整个技术成果中最为核心的创新点就是专利人员所要捕捉的核心专利。
4、技术成果通常分为核心部位和次要部位,专利人员应当以核心部位为切入点,结合步骤一收集到技术创新点,进一步开展全面有序的专利挖掘。这一过程专利人员应区分创新点的层次,将核心专利、外围专利进行合理布局。
5、如果无法将技术成果区分出核心和次要的部分,可以选择单一方向进行专利挖掘,可以遵循的方式有空间上的、从输入端到输出端、从内到外等多种方式,选择最合适的方向,认真核查每一个步骤,确保不会漏过技术成果的任何一点创新。
以上五个方面是关于专利挖掘的五个方法,通过专利挖掘,可以更加准确地抓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发明点,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及其组合进行精巧设计。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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