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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商标转让的小知识

作者:禄元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1-11-18 08:33:15

一、《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二、商标转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转让;另一种是委托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机构办理。

三、商标转让形式有3种: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四、商标转让所需文件:1、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57个月左右。

作为一个在企业工作的技术人员或者项目管理人员,经常会碰到专利问题。如何开展专利编写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专利挖掘工作,专利挖掘听起来很专业,实际上确实专利挖掘的过程确实是很专业,就是一般人不怎么会的意思。专利挖掘的含义是在技术研发或产品开发中,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从而确定用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方案,那么专利挖掘的技巧有哪些呢?

1、有想写专利的想法时,要召集公司的技术人员(包括现场工艺人员和实验室研发人员)进行头脑风暴,头脑风暴的主题是公司的产品或者竞争对手的产品还存在哪些可以开发的地方,确定好专利的主题。

2、确定好专利主题之后,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相应主题专利的检索,包括中文的和英文的专利,在检索完成之后需要对专利进行阅读,分析所搜到的专利的撰写目的以及其所撰写的产品或方法任然存在的不足。

3、技术人员将各自检索到的专利的目的和不足进行汇总,然后在进行一次头脑风暴,根据其他专利上存在的不足想出自己可以撰写的专利的目标。

专利挖掘的基本操作思想是从全局宏观的视野来进行观察并准确选取切入点和重点:

1、从产业链和技术链的高度指导专利挖掘,专利挖掘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只有从技术创新项目所属产业,所属技术领域进行相对宏观的整体观察,才能明显提升专利挖掘的整体层次,既考虑技术创新点本身,又考虑到技术创新点在产业链,技术链上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真正做到“见树又见林”。

2、从现有技术对比出发,聚焦差异和贡献进行专利挖掘。大凡专利技术,往往离不开现有技术的支撑,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其根本就在于要求该技术创新现对于现有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和技术贡献,可见,在专利挖掘中,一定要立足于现有技术,找出创新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并聚焦此差异,确定技术创新方案对于现有技术的真正贡献。

3、从培育完善专利组合的角度进行专利挖掘,专利挖掘并不仅是对散落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之中、具有实质性技术贡献的孤立技术点的挖掘,更重要的是通过全面充分的挖掘,培育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专利组合。

4、从尽早识别专利风险的角度进行专利挖掘,在专利挖掘过程中注重专利风险的早起识别,非常重要的好处是,企业可以及早调整技术方案、改变技术方向或者采取替代技术手段,既能减少技术研发的沉没成本,又能节省技术研发的宝贵时间,还能对企业无法规避的专利风险能够及早采取措施。

以上是关于专利挖掘的技巧,专利挖掘是专利制度的基础和源泉,知识产权专员的精耕细作以及其与技术专家的良好配合能从根本上促进专利制度的良性发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当然可以,但是我们需要注意时间节点的问题。权利人逾期不申请商标续展的,由商标局决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此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商标复审。自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但是,应当注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一年内不批准商标局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针对目前高校商标被“抢先”的现象,《商标法》第13条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法》第32条对“优先权”的保护(包括商号权、著作权、著作权、著作权等),以及“对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提供了依据。

同时,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随意注册校徽、校名、学院简称,也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高校可以以“抢注”行为具有《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利影响”为由,申请撤销“抢注”商标。以上是关于未续展的商标注册申请。

我们能再申请一次吗?问题的答案是,商标对于开发自己产品的人来说非常重要,一个好的商标只要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很快就会落入他人手中。因此,在商标未上市前,必须进行注册,并按规定每年交纳费用。只有受到法律保护,才能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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