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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类商标交易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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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类商标交易的相关规范

作者:禄元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3-09-09 08:17:01

我国商标法第49条2款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该条所规定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即我们俗称的撤三。其立法目的在于撤销闲置商标,将其重新放回公有领域,遏制恶意注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遏制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如何预防商标被撤三?

1、商标转让人应切记,商标所有人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地址变更申请。

2、对于使用中的商标的法律状态进行不定期查询,或委托代理机构对其进行监测。

3、增强法律意识,对相关正式文件及信函由专人负责且由主管人员审阅,并在法律要求的有效期内积极地做出是否答复的决策。

4、保证在企业经营使用过程中对商标进行规范使用,并且对经营中产生的有关产品销售、宣传、推广等发票、合同、产品照片等原始证据,进行电子档及原件的双重有效保存。

5、警惕他人多次联系且有意向购买该商标但未达成转让的情形。

6、企业应建立商标管理制度,让公司全体人员了解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了解商标的正确使用,让业务部门、市场推广部门、法务部、财务部、企业规划部等全部投入到商标规范使用和证据有效保存的重要工作中去。

商标撤三,是为了防止市面上闲置商标过多,造成商标资源浪费,从出发点来说,是好的。我们在注册商标后,一定要注意防范撤三风险,按照上面的方法做,就可以有效规避啦。另外企业在遇到被撤三时也不要害怕,及时委托我司,从容应对商标被撤三的情况。商标注册人在商业活动中也要注意随时收集使用证据,防患与未然,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商标组合使用与组合商标有什么区别?“组合”商标和“组合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组合”商标是指注册的几个商标组合使用,而“组合商标”则是一个商标同时含有文字图片等多种元素。那么很多人就要问了,商标组合使用与组合商标有什么区别呢?

1、组合商标只需要注册一个商标,因此只用花费一个商标的成本,而单独商标组合使用,是注册多个独立商标,因此需要花费多个商标的的注册成本;由于组合商标整体比较复杂,需要的审查时间也会更长,因此组合商标的注册周期要大于单个商标的注册周期。

2、单独商标的注册成功率会比组合商标的成功率要高,因为组合商标在审查中只要有一部分出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但是如果拆成单独商标转让的话,就算有其中一个被驳回,其余的还是可以组合使用。

3、根据商标使用的有关规定,商标一旦核准注册后,不能随意改变商标外形。“组合商标”的各元素属于一个整体,按一个商标计算,图案和文字的位置是不能变动的,如果变动了会有处罚的风险。而商标组合使用意味着商标的每个部分都可以随意使用,同时单独商标还可以随意组合使用。

4、如果有人使用了“组合商标”的部分作为商标,法院不一定认定其为侵权;如果有人使用了“组合”商标的部分,法院很有可能认定为侵权。

5、如果是组合商标的话,企业想要改变商标中的图形,就必须得要重新申请一个商标,但是如果是单独商标组合使用,只需要注销原来的图形商标,重新申请一个图形商标即可。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一、登记注意事项: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转让号。

二、申请质权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的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申请登记的批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有新闻说某家餐厅做了好几年,业绩不错,名气也越来越大,但是突然间有一天被相关部门告知招牌不能使用了,原来这家餐厅没有注册商标,于是只能灰溜溜的撤牌,好不容易累积的资源和品牌名声,就这样付之东流。一定要记住:商标,是企业核心的资产!如今确实是有很多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把材料提交之后,进入漫长的等待,那么,商标转让审查的环节具体审查些什么呢?

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商标注册审查

1.形式审查:商标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2.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商标注册审查差别

商标注册通过了形式审查之后,会受到受理通知书,要想获准注册还要通过实质审查。能否通过形式审查决定商标注册申请能否被受理,而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否被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取决于该商标是否通过了实质审查。

所以,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只是该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开始。被驳回的注册申请是经过形式审查合格而在实质审查中不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由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商标驳回通知书》和《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随着注册商标的量越来越多,商标注册审查也越来越严格,如果你想要注册商标,一定要在事先了解商标注册审查的规则和规定,还有就是要事先进行商标查询,避免跟相同或者相似商标有冲突导致被驳回。这样才能大幅度的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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