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电话

第42类商标出售存在哪些误区?

联系我们

禄元商标转让网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第42类商标出售存在哪些误区?

第42类商标出售存在哪些误区?

作者:禄元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3-11-08 08:26:48

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的本质都是给不应被核准注册而又经审查人员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提供一个补救性程序。广义上讲,二者的提起主体都是“任何人”,即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不应被核准注册,都可启动异议或争议程序。

二者最直接的区别即在于商标异议是在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前,即经初步审查通过后的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中提起,而商标争议是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后方可提起。在异议结果出来之前,被异议商标尚不是注册商标,申请人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商标争议结果出来之前,被争议商标仍是注册商标,申请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另外,二者所依据的理由不一样,从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来看,提起商标异议可以依据的理由要比提起商标争议多得多。所以,相关当事人如果认为某商标转让不当应该尽可能快的在其被初审公告之后提起商标异议。

商标人们中意你,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转让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商标人们中意你,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可以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注册商标流程有什么不同呢?其实没有太大区别,接下来就让小编为你们介绍具体流程:1、提交申请:客户书面确认商标转让信息后,所有申请当天上报,商标局当天返回载明申请号、申请日期的《商标报送清单》或电子回执;

2、形式审查、商标局受理:形式审查是商标局收文科对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文件有无明显错误、格式是否正确等。形式审查时间约20~30个工作日,形式审查通过将正式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邮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一份;

3、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9个月内,商标局审查员对商标进行严格审查。会出现2种结果,一是该商标被驳回注册申请或部分驳回;二是该商标初步审定,依法予以公告。出现第1种情况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后视情况可依《商标法》规定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成功会初步审定;

4、公告期:公告期是指进入实质审查并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商标局网站上进行公告3个月的时间。公告期任何自然人、单位对公告的商标有异议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公告期3个月结束后,任何人、单位不可再向国家商标局提异议,所申请的商标依法获得注册。

由于商标代理机构拥有更专业的商标知识以及丰富的商标代理经验,企业及个人在进行商标转让申请时,为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通常会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事宜。

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的情况下,商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专业的检索渠道,对申请人将要进行注册申请的商标进行更全面的商标检索,再结合其丰富的商标代理经验,对申请人的商标做出专业的分析并给出修改建议,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同时,商标注册申请人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无需直接与国家商标局发生联系,而只需将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交至商标代理机构,由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对商标注册申请人而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能够给自己节省很多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高效便捷。

同时,还能减少商标注册申请后续的麻烦,减少申请过程中因不当或事物造成的损失。最重要的是能够有效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极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上一篇:第16类商标转让办理的步骤

下一篇:第38类商标买卖的途径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