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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买卖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禄元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3-11-14 08:43:14

国内商标转让官方费用:300元。如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除了交纳官费外还要支付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国内商标使用期限10年。收到了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还需要再缴纳费用吗?补正通知书中已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补正通知书背面有详细的“关于商品/服务项目补正的说明”,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要求和说明进行填写,并寄回商标局。

回复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注册商标费用商标注册费用需要考虑商标注册申请的工作量,考虑商标代理机构的成本。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商标注册前的商标查询工作。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前会进行商标查询的工作,并提供风险评估的分析意见给商标申请人参考。虽然对大多商标代理机构来说,商标查询都是免费的,但既然商标代理人前期投入了人力和时间,那么该部分的成本是需要考虑到注册费用中的。如果您准备选择廉价的注册费用,那么请您评估下,该商标代理机构是否有进行专业的商标查询,是否有提供客观的商标注册风险分析,是否有为您的商标注册把好第一道关。

二是商标注册中的后期跟进工作。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后期需要密切跟进,及时向商标申请人汇报商标的动态,从受理、补正、初步审定公告到注册公告,任何一个申请人都希望自己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能够切实关注自己的商标进展直至商标成功授权。事实上,商标注册费用不但包含商标提交阶段的费用,其实更多涉及的是商标提交申请后后期的服务费用。

如果您准备选择廉价的注册费用,那么请您评估下,该商标代理机构是否有健全的商标流程管理,是否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是否让您的商标注册无后顾之忧。商标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区别服务与商品的基本元素。对于知名的商标来说,它既是企业无形的资产,更是社会的资源和财富。商标注册不仅是对于企业还是消费者都是利大于弊的。

现在很多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都会选择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代为注册,其主要原因是自己对于注册的流程不熟悉,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必然会耗费大量的时间,而代理机构注册商标有着丰富的注册经验,所以都会选择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那么商标注册选择代理机构应该要注意哪些呢?商标注册方式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个人自行去商标局申请。第二种是委托商标代理公司注册。

因为注册商标过程繁琐,又极具细致,因此商标注册人在申请商标时都会选择委托商标注册代理人,所以大家在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时,一定谨慎选择,选择代理机构时首先查看是否在商标局备案,因为从事商标代理的机构,是社会大绿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与技术性。那我们该怎么来选择一个正确的商标代理机构吗?

1、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之前,应该向当地工商局咨询并且核实该商标代理机构是否合法;

2、在与其签订代理协议前,一定要对该代理机构做一些基本调查,如核对它的营业执照、察看它的办公场所等等,以免上当受骗;

3、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有关委托代理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后的责任,在费用方面也可以与代理机构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先交付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那部分申请费,待结果下来后再付清所有代理费;

4、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的官方网站,详细查看这家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示情况以及它的整体信誉情况;

5、可以选择一些委托办所时间较早、年申请注册量较多的代机构,因为这些机构可信度较高,资质也比较好,能够较好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完全值得信任。以上是关于选择代理机构应该要注意的要点分析。

当今社会不仅仅是每个企业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也成为了一种潮流。而虽然如此火热,却仍有很多人不太了解商标转让。那么有哪些必要的流程?公司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商标申请流程:商标的设计-商标查询-准备申请资料-提交申请-受理文件-商标审查(形式/实质)-初审公告-证书如何注册商标?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

是由商标申请注册人提出申请后,提交后再经商标局审查通过后予以初步审核公告,若是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后经裁定不成立的,则该商标即为注册成功,受到商标法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国内,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从提交到拿到商标证,大概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过程中若是出现商标驳回或异议的情况就会需要更多的时间。

目前一般自申请日起两年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驳回的话时间稍早),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无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再下发商标注册证,该商标至此获得核准。

第一部分法律依据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应当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具体为:

一、《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转让: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二部分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第三部分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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